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0-06-29 点击数:

为了加强用水用电管理,规范水电使用行为,保证用水用电安全,杜绝水电的浪费,节约资源及办学资金,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。

一、教职工用水用电

1.教职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用水用电等有关制度,爱护学校水电设备,做到不乱接、不乱装、不乱拆、不盗用水电,自觉爱护学校水电设施。

2.在校园内的教职工住房水电原则上按表计量。每季度抄表结算一次,参照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收费标准收费。无表计量按每人每月按最低消费标准收取水电费。

3.教职工对所居住宿舍电表以内的线路和设备负有管理责任。如因住户房屋装修或维修,超负荷使用电器,或者其它不当使用行为,造成线路和设备损坏、甚至引发事故,由住户全额赔偿损失。

4.教职工住户电表管理权属学校,住户不得私自开启表箱和启封水电表。

5.禁止所有住户擅自拆卸户外供水供电设施,私自乱接电线;禁止用铜铁丝作保险丝;禁止在水表前私接水管。

二、公共及办公场地用水用电

1.公共场所指道路、楼道、走廊、卫生间等区域,安装的供水、电器设备和照明用电,采取自控,专人负责或区域内部分管的管理办法,各处、室、机房、男女生住宿等,由负责人管理,卫生间由负责清洁部门管理。所有路灯必需遵守晚上开,早上关的规定,禁止“长明灯”,同时根据季节调整开关时间。

2.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,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制度。要做到下班后或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,室内电器全部关闭,下班后要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。

3.禁止各处室及有关办公室用电器取暖,办公室的饮水机需用热水时才加热,不得长时间处于加热状态。

4.为节约能源,尽量不使用办公室空调,必要使用时,建议设置制冷温度不低于28

三、学生用水用电

1.主要指教室、宿舍用水用电,遵循保障、节约、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。

2.学生宿舍用电,实行集中控制,由宿舍管理员统一管理,定时开关。要求人不在宿舍必须关闭、灯、风扇、空调,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负责关闭宿舍的电灯及风扇。

3.教室、寝室禁止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的电器,禁止私自安装插座、电线。

4.提倡节约用水用电,禁止用“长流水”方式洗衣洗物。

5.教室照明及风扇空调要求根据天气、季节情况确定开关,光线达到亮度要求时禁止使用灯管照明,低于28度禁止使用风扇,课间及放学期间,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负责关闭灯管及风扇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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